蒙太奇 Montage

現在一般在電影或電視上的<蒙太奇>仍是法文Montage的音譯。
是由法文的Montage演變而來,含有組合、組織、結構、構造等意思,
本來是建築的專門用語。

到了1915年德國的達達主義者(Da Daist)照相藝術家詹‧哈特費路(John Heartfield)
把照片的斷片剪貼成一幅作品,而把它稱為照片蒙太奇(Photo montage)成為映象
藝術上第一次使用<蒙太奇>之開始。

從廣泛的意義上來說,蒙太奇就是編輯(Editting),意思就是把一些被攝影下來的
鏡頭編輯成一部電影。我自己本身很不喜歡用這兩個字,如果蒙太奇就是編輯,
如此簡單了結,未免過於粗陋,根本無法表達具有深奧哲理的蒙太奇,其含義之
深在我們進行探究之過程中將會自然體會、領悟。



世界著名的電影理論家貝拉‧巴拉秋(Bela Balazz1886-1952)對蒙太奇下了較為具體的解釋,
他說:「蒙太奇就是把導演攝影下來一個一個的鏡頭(Shot或Cut)依照著一定的順序連結,
進而將這些具有連續性的鏡頭綜合,使它產生導演本身所意圖的效果,
這種創造過程可以比喻成一個工程師把一些零零碎碎的機件組合,配成一件完整的機器一樣。」
巴拉秋又說:「無論有多麼強烈而富有表現力的畫面,也無法將畫面中對象本身所持有
的意義完整的在銀幕上表達出來,必須在最後的瞬間(運用蒙太奇的時候)站在高一層的觀點上
進行組合的工作,將每一個被攝影下來的獨立鏡頭整理並進行統一的剪接,換句話說,
就是把這些被攝影下來、毫無秩序和意圖的斷片經過蒙太奇(編輯),
使它們在導演意圖之下銜接,產生有系統的效果。」



所以有人說,蒙太奇是電影藝術的基礎、電影的文法。將蒙太奇比喻為電影文法的人把
被攝影下來的鏡頭(Shot)比喻成一個獨立的文字,如何把這些文字組織連結、使它
成為一篇動人的文章,就如同電影作家把攝影下來的鏡頭加以剪接、組織,
換句話說,就是把這些被攝下的斷片蒙太奇,變成為一部動人的電影。

因此蒙太奇對電影作家來說是創造一流形式的武器。
從許許多多攝影下來的鏡頭中選取作者(即電影導演)所感到最能合乎本身所意圖的效果片段,
從物體和事件的空間集體當中選取出最適當的畫面,把它們連結。
電影和現實不同,電影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,
因此蒙太奇就是結合不同的時間、不同的場合所發生的場面鏡頭。




  在電影史上開始使用<蒙太奇>這個名詞是在電影發明二十多年後的一九二0年代的初期,
法國的著名電影大理論家列翁‧姆茜那克(Leon moussinac 1890-1964)經常提示蒙太奇的重要性,
它的韻律論(Rhythm論)對俄國電影理論家影響不淺,但是這個時期的俄國電影理論家
對蒙太奇也開始自行研鑽,使<蒙太奇>發展成為創造電影過程中最重要的基本要素之一。




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xiachao.org.tw/i_page.asp?repno=4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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